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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專家組裁定,美國就香港商品實施的產地來源標記新規定不符合世貿規則。
專家組當天向爭端解決機構提交裁決報告,明確指出美國對香港商品實施的產地來源標記規定不符合世貿組織關于原產地標記最惠國待遇的要求。報告認為,美國這一措施違背了其在世貿組織的義務,建議美方糾正其規定。
據介紹,美方2020年8月11日公布新規定,要求香港制造的商品出口至美國時,其原產地標注從“香港”改成“中國”。由于香港特區在“一國兩制”下享有單獨關稅區地位,同時是世貿組織成員,在現行國際貿易規則下,產自香港并出口到美國的商品,其原產地標注為“香港”。
香港特區政府通過雙邊和多邊渠道據理力爭。世貿爭端解決機構于2021年2月22日的會議上同意成立專家組審理有關爭端。